梁振英,大紫荆勋贤,GBS,JP(英语:Leung Chun-ying,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籍贯山东省威海市,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务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4任行政长官,也是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香港测量师学会前会长及戴德梁行亚太区前主席。梁振英于香港回归前,曾经担任由中方委任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参与《香港基本法》的起草事务。
泛民用「普選」將「高度自治」篡改成「完全自治」,製造憲制危機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日前講出一個顯淺而關鍵的道理:香港有些人要普選,但是香港不是一個國家。
香港不是一個國家,和普選不普選有什麼關係?這個問題在30多年前起草基本法時已經釐清,反修例運動發生後我再講過幾次,上星期六在摩洛哥舉行的國際會議上我又講了一次,全場的西方人聽到之後都明白,沒有人反駁。
道理是這樣的:香港不是一個國家,因此在香港本地實施的民主只能是地方性民主,只可以和倫敦、紐約、東京等城市的民主程度比較。民主國家的城市通過一人一票選出的市政府首長以及他領導的政府的權力相當有限,比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力小得多。
為什麼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力比外國民主國家的市長和市政府權力大?這是因為除了由香港選民通過選舉給予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民意授權外,還有中央政府通過實質任命給予額外授權,兩個授權疊加就形成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正正由於需要有中央政府的額外授權才有高度自治,因此行政長官的產生,從辦法的制定、修改以至產生的過程,都不能把中央撇開。如果要把中央撇開,就不會有中央的額外授權,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力就會大幅縮小至類似倫敦、紐約或東京的市長和市政府的權力。這是香港人願意接受的嗎?
我過去公開問過泛民這個問題:選舉委員會選舉也好,一人一票選舉也好,如果產生的當選人是中央不能任命的,這樣嚴重的憲制危機,該怎樣處理?泛民說,中央應該尊重香港的民意,按選舉結果任命。這就是廢除中央的任命權力,把中央變成橡皮圖章,用我的話說,是「去中央化」,用泛民的話說,是「自決」,無論怎樣表述,是30多年前「民主抗共」的延續,是香港走向獨立的一大步。
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有最終決定權,是「高度自治」和「完全自治」的重要分野。中國政府在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都保留了「協商」作為產生行政長官的一種辦法,是留了一手,也是為了避免出現上述的憲制危機。
我要把這個道理在今天再說一次,原因也很簡單:過去四個月,反修例是引子,「五大訴求」中四個訴求是虛晃一招,要害的是排在最後的一個訴求:「雙普選」。五年前「佔中」,明知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 必不可少」竟然成為價碼,今次捲土重來,「五大訴求」的「雙普選」開價不會比「佔中」時低。過去四個月,「和勇一家」、泛民不肯割席、蘋果無恥加無良,利用每一個過世的人,為的都是選票。未來兩年半有四場選舉(區議會、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行政長官),下個月的區議會選舉是前哨戰,最後一役的行政長官選舉是戲肉,如果這四場選舉在今天舉行,香港會全面變天,上面說的中央拒絕任命行政長官當選人的嚴重憲制危機就會出現。
泛民選出的行政長官當選人會把尾巴藏起來,怎麼藏?參照十多年前台灣。這種人萬一成為行政長官,名義上香港仍然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質上是西方國家的附庸,成為反華反共基地,顛覆華南一帶,更會利用所有執法部門對建制人士和中資機構「專政」。天方夜譚嗎?請參考其他地方的顏色革命。對這些圖謀,中央一清二楚。
少數人將全體香港人被綁上戰車,攬炒中央,這不是香港大多數人的意願,只有西方國家喜聞樂見,香港本來很有潛力成為中國的金融商貿中心,幾個月下來,香港很可能成為中國的痛點,用英文的說法,就是中國大腿上的一條刺。
下去怎麼樣?不要猜,「覆巢之下無完卵」,關心香港和亞洲地區的人都要團結起來,行動起來,尤其是工商界。